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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方山法院方山法院收录于合集#方山执行8个
春雷行动·集中执行
4月10日-11日,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方山县人民法院结合工作近况,开展了“春雷行动”,以春雷之势,护航我县金融借贷营商环境。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警力19人,警车4辆,结案标的余万,因迫于执行震慑主动到案2人。
基本案情
原告: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山农商银行)分别与被告顾某某、薛某等人产生借款合同纠纷共5起案件。
方山农商银行向我院起诉,经我院生效判决,顾某某、薛某等人分别向方山农商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余万元,并由侯某某等担保人就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后顾某某、薛某等人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故方山农商银行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部署
?法院执行局与申请执行人(方山农商银行)交换意见,形成行动方案
?法院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详细掌握被执行人情况
执行现场
以案说法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亲戚朋友借钱,找你帮忙做个担保人,碍于情面稀里糊涂就把字签了,但帮人担保不仅仅是签个字那么简单,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要替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为人担保需谨慎,依法担责莫后悔。
此次“春雷”行动,我们能看到的是法院调动这么多警力,而不易看到的是执行干警在背后的研判、协调、强制执行的各种努力,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争取着每一种执结的可能。为他们点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方山法院将继续聚焦涉企案件,用司法保障我县营商环境,以合法、规范、公开、透明的常态化执行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方位推动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支撑。
监制:薛小磊
图文:杨涛
素材:执行局
原标题:《方山执行丨春雷行动剑指金融借贷,集中执行护航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