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交警借查酒驾索贿,方山纪委来为交警犯

北京中科医院亲身经历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91014/11153079059.shtml

方山交警和霍州煤电保安联合敲诈勒索

我叫冯伟,是方山县圪洞镇糜家塔村人,身份证号码为:,个体户,我现在实名举报方山县纪检委、监察委包庇方山交警以查酒驾为名实质索贿胡犯罪事实。

年4月17日晚10点我和我朋友在我自己的火锅店吃了饭后。他说他要去大武办点事,要借用我的私家车,我看他喝了些酒,不方便,我就亲自开车黑色奔驰车,送他去大武,从县城出发时10点50分,到达大武霍州煤电路口时11点40左右,那个路口有两个保安穿着反光背心在疏导拥挤的交通,有一个保安走到我车跟前探头进来,说你是不是喝酒了,我说没有,这是车内的医用酒精喷过的,他让我下车到他们值班岗亭去,我坐在那个岗亭里,那个保安说现在赶紧打电话找关系吧,我说我没有喝酒,找什么关系了,他说你嘴可硬了,等了一会了拿来了酒精测试仪器让我吹了一下,我想把我困在这里也不是一回事,于是我就打电话给我哥冯强,告诉他霍州煤电的把我给扣起来了,说我喝酒了,我哥过了一个小时后到了现场,偷摸给了我五千块钱,然后和那三个保安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说已经沟通好了,三个保安,一人给了一千现金,一会人车少了就会放我走,让我哥先离开现场,避免一起人们注意,我哥走了后没多久,那三个保安在一起嘀咕,把我有带到了大武中队,有一个大武中队叫焦利生的人,他也没说他是做什么的,说是收到康鹏队长的指示,要对我进行抽血化验,我赶紧打电话告诉我哥冯强,他在电话了大骂一通,说收了钱又反悔的一伙家伙,估计这是嫌弃给的他们少了,焦利生和那几个保安一医院门诊部抽血,去的路上我哥冯强给我打电话说,你到底喝酒了没有,我说没有。我哥说那让他们化验去吧,反正没喝酒,啥也化验不来怕什么呢,配合他们就是了,话还没有说完,手机就被一个保安收走了,从医院抽血回来,到了大武中队,焦利生拿走了我的驾驶证、行车证和车钥匙,说要扣我车和驾驶证。我一听又着急了,因为我的那个车是分期付款购买的,如果被扣了会有严重的合同违约行为,我赶紧把焦利生拉到了一边,拿给我哥给的那五千,我说千万不能扣我车啊,那样的话损失太大了,领导您通融一下吧。焦利生看了看我手里的钱,瞪大眼睛吼了我几声,干什么了这是?还退了我一把。我看着没戏我就坐在他们宿舍的床上低着头,过了一会儿,焦利生把我拉到门口的角落里,给了我手机,低声的说,这样吧,一会我们就散了,到时你看见没有人看你开车就行了,我接过车钥匙,赶紧说谢谢,把五千放到他裤子口袋里,没过一会,大家都走了,留了一个保安和我在一个宿舍,那个保安躺在床上睡觉,我就按焦利生的意思自己开车走了。

次日,有人给我手机发信息,让我去大武交警队处理酒驾事宜,我心想,这是没完了,已经给了八千了,我要和他们讨个说话,顺便要我的驾驶证。后来又过了几天我们家收到一个酒精鉴定的司法意见书,说我化验血酒精含量84ml。我找人四处打听得知,大武中队内部分赃不平,互相猜忌,领导指导按正规处罚。

我咨询律师后得知,大武中队存在以下犯法乱纪行为:

办理酒驾、醉驾案件最重要的取证环节事,而中队长指派不具备执法主体的临时工焦利生带几名保安抽血,属于玩忽职守。抽血化验过程没有全程录像,没有按规定封存、保管,有弄虚作假、掉包的行为。

抽血化验室4月18日3点进行的,而送检时间是4月20日,司法鉴定意见书写着送检人员是康鹏、张海军,两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公务员。而事实这两个人都没有去送检,司法鉴定书说我驾驶车辆发生交通单方事故被他们民警发现,事实根本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我的车辆有24小时行车记录仪器,可见此司法鉴定上说明的情况严重造假。这是单位及个人严重的舞弊犯罪事实。

按照规定,酒驾后的嫌疑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带到办案区、醒酒室。焦利生幕后的指使人为了敲诈钱财,一直没有制作询问笔录,带至办案区、醒酒室,反而收钱后给了车钥匙放我离开。

我及时将以上举报信息书面从县纪检委专门举报窗口后五天后得到电话回复被告知已受理,等待调查结果。

现已7月中旬,纪检部杳无音讯。据县纪检委内部消息灵通人士说,纪委只要涉案民警写了一份简单书面情况说明后了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办案规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纪律委员会办理案件规定》,方山县纪委未按相关规定去调查,受理,立案。

方山县纪委是否存在包庇交警大队的行为???

欢迎各届记者来新闻调查。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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