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近日,吕梁方山,交警在酒驾夜查时,查获一名货车司机,面对自己酒后驾车驾驶证将被降级的处罚,多次阻挠、恳求民警“法外开恩”......11月5日晚,方山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按照勤务安排,在国道方山县城外环路段组织酒醉驾夜查行动,20时20分许,远处一辆白色宝骏牌小型普通客车躲躲闪闪进入执勤民警的视线,遂上前对其拦截查证,当打开车窗的一瞬间,一股浓烈且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现场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该驾驶人称“没有带,在货车上”,故迅速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回中队后,民警通过户籍、综合应用平台调取到该男子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同步对该驾驶人李某进行经酒精检测仪检测时,李某百般阻挠,拒不配合,在多次警告其如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检测出李某酒精检测结果为68.8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某作出罚款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李某所持的B2驾驶证因记满分,将被降级处理。当得知自己面临驾驶证降级的处罚结果时,李某情绪激动,一边说你们教训的对,另一边称“自己一家人五口子,就靠这个活了,上有老下有小,你们同情同情我,法外开恩”。民警反问该驾驶人,你知道酒驾违法,自己对自己都不负责任,拿生活开玩笑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想问问这些人、你想过如何去承担酒驾带来的后果吗?明知违法却还依然酒驾,总是心存侥幸?在此,吕梁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法不容情,安全行车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编辑:刘娜]黄河新闻网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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