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方山县成龙大道路边“定时炸弹”由来已久对于非法买卖汽油的行为,不管是个人非法买卖的还是单位非法买卖,其实都是有可能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来看,任何个人和单位,在没有经过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若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则依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加油点位置近年来,位于方山县成龙大道(肉联厂正对面)一彩钢活动房内,私自安装油罐、电子加油机等设施,非法向他人销售汽油,涉嫌非法经营罪。据悉,该加油点从事非法加油由来已久,时不时监管部门也接到过类似反映,但是经监管部门督促之后,便又堂而皇之开张经营。可见隐藏在其背后的“保护伞”能量之大!
正在加油的设备非法售油不但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还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来路不明的油品质量很难保证,不仅会堵塞油路,也会损害氧传感器和三元催化器,给车辆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由此引发难以预知的严重后果。对此,警方多次也提醒广大车主,切勿随意购买非法兜售散装汽油,若市民一旦发现非法加油点或加油车,请第一时间拨打举报。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