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监委移送首案开庭

8月30日,方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方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来生任审判长。方山县监委组织10余名领导干部到庭旁听。此案属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院受理的首件由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意见,并对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也得到了充分保障。庭审结束后由审判长李来生宣布休庭,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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