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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天下廉吏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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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龙在明崇祯十二年(年)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直到四十五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此后,他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一直做到藩臬二司(按察使、布政使)、督抚大员,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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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的勤政廉洁旷古少有,康熙皇帝多次予以表彰,赞叹他:"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在他死后,康熙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给予褒扬。乾隆皇帝数次遣官祭于成龙之祠,并御书"清风是式"四字。
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于成龙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
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二十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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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不仅清廉自守,对子女要求也非常严格。他从不准子女穿华丽衣服,冬天里子女也只穿褐衣、棉袍。在湖北为官时,有一次长子将回老家,署中有一只,于成龙只剁了半只让他带着路上吃,民间便有“于公豆腐量太狭,长公临行割半鸭”之谣。
于成龙之所以始终如一清正廉洁,关键在于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信守并实践中华传统文化中“民为贵”“民为邦本”的民本思想,对底层民众充满深厚感情,时刻关心民生疾苦。正是这种崇高的思想境界,成就了他清廉如水的伟大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