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实招办实事方山县打好稳就业组合拳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就业工作事关广大家庭生计、社会安全稳定。面对复杂严峻的就业形势,方山县出实招、办实事,打好稳就业“组合拳”,全面推进就业工作提质增效。

加大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力度。对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每年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跨省务工的补贴标准从最高不超过元提高到元;省内县外务工的补贴标准从最高不超过元提高到元。

加大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力度。对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月工资达到元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奖补,连续补助6个月。

加大劳务中介机构奖补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经认定的劳务经纪人等,面向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公益性职业介绍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并根据接受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在县域内实现就业且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不超过元。

加大光伏收益等公益岗位支持力度。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运用光伏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和社会帮扶资金,设置宣传、社保代办、食品药品协管等公益岗位,优先保障脱贫户、监测户、残疾人家庭特别是其中的半劳力、弱劳力等就近就地就业。

加大“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力度。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一户一公岗”政策的上岗人员进行重点监测,仍存在返贫风险的,可继续采取公益岗位兜底安置。

加大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力度。以工代赈赈济方式由单一发放劳务报酬向“发放劳务报酬+设置公益岗位+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实现资产收益分红”等方式拓展。在农村生产生活、农村道路、小型水利、文化旅游、林业草原、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及灾后恢复重建等产业发展配套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参与项目实施,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以工代赈项目中央和省级资金的15%,不低于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各级财政资金的10%。

加大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支持力度。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与经营主体合作,居家从事订单式、计件式务工领取报酬。对返乡回流人员中自主创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和创业培训等支持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总额提高到元,创业场租补贴提高到每年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深化拓展生态帮扶政策。按时足额兑现退耕还林农户补助。每年按原国定贫困县聘用的生态护林员,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达到60%以上。在天然林和公益林范围内,集体林管护岗位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参与生态管护。

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实现就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培训期间每人每天给予15元生活费补贴。支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帮扶车间在内的企业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需求,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对培训结束后就业率达到80%的给予培训补贴,培训期间前10天每人每天元,之后每人每天元,补贴额度每人不超过元。

加大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支持力度。对有培训需求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按每人每年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困难残疾人从事既符合残疾人自身发展条件,又有稳定收入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电商等产业项目的,每人给予0元的帮扶资金。

加大帮扶车间吸纳务工就业支持力度。加强现有帮扶车间运行监测,盘活用好闲置帮扶车间。由政府投资建设或产权归集体所有且免费使用场地的,以及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建成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搬迁户劳动力比例应不低于务工就业人员规模的60%。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标准从每人1元提高到元。

对就业帮扶基地实施阶梯式奖补。对于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数量多、效果好的帮扶车间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并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阶梯性奖励,对吸纳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达到50人及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达到人及以上的,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加大帮扶车间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帮扶车间,可比照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要求给予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万元,按贷款利率给予2年全额贴息。(记者张文慧通讯员肖继旺高二小)

吕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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