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很多著名大臣和地方官员,其中清朝的于成龙就是一名清正廉洁的官员。他的生平事迹还被收录进了四库全书中。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被康熙帝称赞为“清官第一“。
图片来源于网络崇祯十二年(年),于成龙参加乡试,省城太原考场考官公然行贿受贿,徇私舞弊。于成龙在考卷上痛陈时弊,直抒胸臆。结果正榜无名,勉强考取了个副榜贡生。副榜贡生相当于备取生,不算中举,但可以直接参加会试。会试之后,于成龙以父亲年老为借口,辞去做官的机会,回到来堡村。直到顺治十八年(年),已四十四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当时清廷统治广西尚不足两年,且罗城县处于万山之中,瘴气瘟疫流行,瑶、僮等少数民族民风粗犷凶悍,盗贼横行。战争之后遍地荒草荆棘,县城仅有六家居民,没有城墙和官署。于成龙召集官吏,安抚百姓,明确保甲制度,抓捕盗贼周边的少数民族来犯时,召集乡民去捣毁他们的巢穴,那些人再也不敢侵犯罗城。他向朝廷上书请求放宽徭役制度,兴建学舍,创立养济院,兴利除弊,次第举行。于成龙在罗城七年,“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罗城县“大治”。他因此被总督卢兴祖推荐为“卓异”,这是清廷考核官员的最高等级。
图片来源于网络康熙六年(年),于成龙被广东广西总督卢兴祖、广西巡抚金光祖等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知州。在合州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于成龙其后在黄州任同知四年,又任知府四年。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于成龙做湖广下江陆道道员的时候,驻地在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尽管条件比他呆过的广西和四川好了许多,但他仍然保持艰苦的生活作风。在灾荒岁月,他还以糠代粮。他把节约的粮食和薪俸都用来救济灾民。当地百姓编了歌谣赞颂他,歌谣里说:“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他以身作则,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卖了用来救济灾民。康熙十七年(年),于成龙由江防调任福建按察使时,乘船前往福建时,于成龙让手下人买了好几担萝卜。送行的人都感到诧异,问他:“你买这么多不值钱的萝卜干什么!”于成龙答道:“我路上供食,就全靠这些萝卜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于成龙二十余年为官,有多个绰号,最有名的是“于青天”和“于青菜”。他为官清正廉洁,办案如神,判决公允,“于青天”是百姓对他的敬称;他一生布衣蔬食,升任福建按察使时买萝卜百斤供沿途食用,即使在两江总督任上,于成龙仍粗茶淡饭,常食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于青菜”是百姓对他的爱称。身为封疆大吏,他没有钱买茶叶,叫仆从采树叶代茶,生活之清苦令常人难以想象。于成龙去世时仅有旧衣破靴,“清俭之节固千古所未有也。”廉以立身,俭以养德,其人品之高洁,翻遍青史竟无人能及!
康熙二十三年,于成龙病逝。同僚们仅在床头发现一个旧竹筐,这是他唯一的家具。筐里面只有:粗丝袍一件、靴子一双、腰带一根;另外,瓦缸中盛有几斗米;还有几罐盐豉———这就是于成龙的全部遗产。
当今社会虽然在不断进步,但我们仍然需要这种艰苦奋斗精神,不能一味贪图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