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省道S新圩镇龙家坊村路段巡逻执勤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保险过期、年检过期、超高超长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8时27分,一辆车牌号为湘L7A**0的中型自卸货车载着满满一车楠竹摇摇晃晃由北往南行驶,看着十分危险,执勤民警立即将其拦截,示意司机下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驾驶员李某红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中型自卸货车保险过期、年检过期,且所载货物严重超高超长,违法行为严重,安全隐患极大。
现场得知,驾驶员李某红以为当日是星期六,而且天色已晚,路上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载着楠竹运往县城,没想到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红作出了罚款元的处罚决定。
蓝山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超载超限超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生命财产安全;年检过期、车辆保险过期不续保,一旦出现交通意外将无法获得车险理赔。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