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按照勤务安排,在国道外环路段开展酒驾集中整治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远处一辆白色宝骏牌小型普通客车躲躲闪闪进入执勤民警的视线,遂上前对其拦截查证。
同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负责人马建忠
当打开车窗的一瞬间,一股浓烈且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现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检测仪检测时,李某百般阻挠拒不配合。
随即,民警将李某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回到中队后,李某心存侥幸,多次拒绝酒精检测仪检测要求。其后,在民警多次警告如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李某这才接受了酒精浓度测试。
现场同期:
念一下多少,68.8。这毫克血液里含的68.8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驶。
在得知自己的检测结果后,懊悔无比的李某情绪十分激动。多次请求民警放过自己,希望对他能够法外开恩。
现场同期:
你是B本对吧?记12分,降级。不敢降,降了我一家人家没活法。好你了吧,不敢么。不要动,你不要动。你怎么敢喝酒来?你看我今晚上是喝了点来,但是我绝对是初犯,酒驾不存在初犯。开货车你竟然敢喝酒,你怨谁了?你不知道你的生活在那里?你拿你的生活开玩笑了。
这触犯了法律底线,懊悔也没有用处。像李某这样的货车驾驶人本应时刻牢记安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千万不能贪这一杯酒,让自己奋斗的“梦想”说没就没了。
同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负责人马建忠
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某作出罚款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李某所持的B2驾驶证因记满分将被降级处理。在此方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以身试法,法不容情。安全行车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对全社会负责。(白鹏伟银金凤)
来源:方山县融媒体中心